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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财经评论文字稿-安全生产 不能仅靠自觉

发布时间:2024-04-06 02:39:51来源:电机资讯

  75人死亡,185人受伤。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的这场粉尘爆炸事故,造成的难以处理的后果让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感到痛心。今天,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在经过调查之后认定:昆山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董事长吴基滔等人。当地政府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一场可能本不该发生的事故?央视财经频道主持人沈竹和著名财经评论员林耘、刘戈共同评论。

  从2010年以来,企业粉尘爆炸事故时有发生,已成为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一个明显问题。2011年的5月初,国家安监总局就曾下发《逐步加强冶金等工商贸企业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确指出了造成粉尘爆炸事故的四方面原因。随后,在2012年的8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再次印发通知,在全国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然而今年以来,粉尘爆炸事故仍频频发生。

  今年2月5日10时,发生在青冈县的黑龙江龙凤玉米有限公司淀粉包装车间粉尘爆炸,造成1人死亡,9人受伤。

  2月8日晚11时许,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史墅村华达化工厂发生金属粉尘爆炸。

  4月16日10时左右,江苏省南通市如皋一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硬脂酸粉尘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

  5月27日下午4时许,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辅料包装厂车纽车间除尘室发生粉尘爆炸事故。

  6月21日17时15分左右,乌苏市新疆天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个生产车间发生粉尘爆炸,引发该车间失火,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两天前,8月2日,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公司粉尘爆炸,这是今年的第6起粉尘爆炸事故。

  国务院初步调查报告里面说的几条,对照的就是粉尘防爆的安全规则,这是一个国家标准,1995年就颁布了,2007年又进行了修订,就是国标15577这样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对于粉尘防爆进行了一个很严格的规定。因为在1987年曾经发生过一个震惊全国的哈尔滨亚麻厂的粉尘爆炸事件,这件事情发生了以后引起了全国上下格外的重视,所以有了这样很严格的标准。比如说设备,首先像这样一个危险的生产车间必须要有专用的除尘设施,这个设备应该开足马力,然后能够正常运行的。同时,所有在车间里的这些电机、开关,所有的这些电器用品,一定要经过具有专门资质的防尘防爆的公司制作的标准,那么我们正真看到这个企业未达到这个标准。

  另外,像这个建筑在设计上要求这种企业一定使用单层建筑和轻型的屋顶结构。为什么?就是说在爆炸的时候,如果是使用单层的建筑,上面这个顶很轻的话,很容易把顶冲破,那么它燃烧对于人的伤害就会降到最低。还有安全教育。比如说检查,车间里每个月必须有一次全方面检查,同时对于员工要有日常化的非常周密的教育过程,但是我们遗憾的看到,在这家企业里头所有的这些都没有做到。

  此外,我看有新闻媒体报道,在当天早晨开工之前,他们厂里的例会还提到过安全的问题,但由于最近一段时间货主催的特别紧,在这样一个时间段要更改设备就会影响加工,影响生产,所以这个事就被拖延下来。

  看起来偶然发生的这么一个安全事故,实际上隐患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埋下。可以说在建厂初期,在设计规划的时候就没有按照相应的安全标准,这是早期埋下的祸根。

  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正真看到公司发展了,扩张了,增加生产线了,它加盖两层了,但加盖两层的时候又埋下新的祸根。在两年前的时候是有整改计划,也定出了整改的一些做法,但据说迟迟没有真正的落实。包括从这一次事故都能看出他的侥幸,他还在赶工,他希望交完这批货物之后,再把这样一些问题点逐渐的补上去。所以这起事故非常的恶性,但它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可以说是给死神预留了太多进入这里的余地。

  目前这起事故已造成了75人死亡,185人受伤,这是截止到现在的最新的一个数字。目前大部分的伤员已经安排到多家医院在紧急的救治,因为这些伤员多数的烧伤面积都超过了80%,所以也不排除死亡人数会继续增加的可能。

  今天上午披露了情况,那么现在经过初步的调查,这起事故是一起重大的责任事故,当地的政府和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肯定是有的,但是事故的责任主体还是此公司--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它的主要责任人叫吴基滔,这个人是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他现在已经被警方控制了,进一步的事故追究要等到这个事故的原因调查有一个最终的结果的时候才会出台。

  单靠企业的自觉肯定不够,靠自上而下的督导有作用,但是也不能够完全的堵住。从目前的情况来讲,这个企业问题存在的时间非常长,而且问题点非常多,也不是说没有要求他整改,但整改的落实不到位,终于所有问题一下子能形成这么恶性一个结果。从现在来看,我觉得企业自己的标准定出来之后,需要层层的落实,不止是企业的管理人员要落实到员工,包括安全的培训等等,最好有内部的举报制度,给厂方的举报制度,给监管方奖励的举报制度,这才能够形成双重约束。

  从地方政府来讲,发生安全事故,地方政府是有属地管理职责在里头的。昆山这一个地区,招商引资依旧很的卖力气,可以说招商引资的成果也还不错。我们正真看到这次出事的是当地最典型的台资企业,规模还不算特别小,至少在行内细分里是做的最大的一家。所以这种企业对地方来讲可能算是财神爷,是好不容易请来的,我觉得难免会在问题的看待和处理上面给出一定的宽容。比如说为什么两年前要求整改到现在没有整改完,这里头就留了一个弹性;第二,我们正真看到最近出安全事故的很多企业都是大企业,这个要敲响警钟。以前我们都觉得大企业不差钱,标准会高一点,落实也会更到位一点,但现在看到很多大企业光有大牌子,其实内部的问题非常多,上海的事,还有去年在青岛出的事,也都是大企业,所以对大企业的监管必须也要严。

  像这些企业有一定的规模,而且中荣从1998年的时候就在昆山建厂了,它历史很长。我相信它在建厂的时候,这些基本上的安全要求应该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但是在这个长时间的运作过程中,假如没有人天天给他念紧箍咒,他这种安全意识一定会松懈下来。

  我刚刚看到一个数字,就是在8月1号的时候,昆山安监局的简报里说搞了一个安全的监察活动,这个活动在全市里面有1300多次的一个检查,其中发现了3000多次的隐患,但是显然没有把这个隐患查出来。如果你的思想观念不完全从唯GDP的这样一个思路上转过来,更多的关心人的生命安全,那么有多少条规章制度也是没有用的。

  我觉得自觉只是第一个层面,像有些东西必须是强制的,高标准的,而且是要落实到位的;第二,像安检这一块属地管理,那么当地的部门和当地的主管领导也是需要跟进;第三,出了问题要有非常严的处罚,像这么恶性的事件,应该被追究的人相信不是一个两个,要追究到位;第四,还应该对受害者有妥当的一个保护,并且激发起他们的自我保护的意识。其实在一线工作的这些人员如果安防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了,然后又有渠道让他向上、向外部反映,那么安全也会做得更好。

  我们看在很多的发达国家也都经历过这样的历程,包括日本,在1952年到1979年,在工业化中期最近一段时间里,粉尘爆炸就发生过200多起,那么政府的严管是一方面,还有社会的监督,唤醒更多的工人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政府也要建立起机制让工人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懂得在工作场所里,他需要什么样的保护措施,让工人和企业主之间能够形成互相制约的关系,我们这一条是最缺的。我们更多的光凭政府的一个月或者是几个月一次的监管,然后企业的所谓的自觉是完全不可能的,必须把安全意识贯彻到每一个有关人员的头脑当中,这样才能够降低问题发生的概率。

  同时在这样的一个过程当中社会不断的在发展,这种安全风险隐患的性质和形式也在发生不断的变化。比如说前些年更多的是工厂里失火,或者是工伤事故比较多,那么现在这样的一些事故,或者是煤矿坍塌等等这样的事故相对而言就少了,但是爆燃这样一些事故慢慢就见多了,这也是由于我们的生产方式发生了不一样的变化,那么这样一个时间段政府部门应该有这种敏感性,那么什么样的事故在这样一个时间段可能会变成一个多发的事故,那么这样一个时间段要有更多的社会动员和教育,能够让大家对这种一种事故进行预防。